教師兼任行政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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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教師申請教師證書注意事項
7. 經歷:第一欄位請務必填”德明技術學院、講師(教授…)、兼任、「任職起訖年月」 ...
- 2國立臺灣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五)聘任擔任語言課程且不佔缺之兼任講師或助理教授。 (六)曾任教於公、私立大學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並領有擬聘等級以上教師證書,. 受聘開授共同科目課程者。
- 3兼任教師申請教育部教師證書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兼任教師須在本校任教該職級滿二學年(或四個學期)後,於再續聘之該學期始得以學位(文憑)向各系(室、中心)申請教師證書,送審教師證書當學期須實際 ...
- 4常見問題 - 東海大學人事室
聘任升遷. 問題, 兼任教師學位送審請頒教育部教師證書如何提出申請,其程序與要件為何?學校受理的申請期限為何?申請後需多久可以取得部頒證書? 解答. 兼任教師須在 ...
- 5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 明新科技大學
請確認是否符合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十八點或第十九點規範事項之一。 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詳如下)(如果有更新,以校公佈版本為主).